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,仍有个别群众防疫意识不强,没有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和防护工作的重要性,不按照规定配合防疫工作人员,出现闯卡、冲卡现象。日前,珠山公安就对一起强行冲卡行为进行了处罚。
11月20日晚,全某自乐平涌山前往昌江区上班,但因身上没钱便选择流浪街头。11月21日17时许,全某打算骑电动车从昌江区穿过珠山区回乐平家中。全某在骑至珠山东市门口时,因疫情防控需要,被民警拦下查看行程码等相关信息。但在出示信息时,因全某手机较卡,一直是加载画面,无法及时出示给疫情防控人员,心生烦躁,与疫情防控人员发生言语冲突,随后骑电动车强行冲卡前往乐平市涌山镇。全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最终被警方依法带走。经审查,现已依法对全某予以行政处罚。
据悉,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,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,拒不配合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,涉嫌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,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可能涉嫌违反《刑法》第三百三十条,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。
警方提醒: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广大市民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,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。在疫情防控重要时期,要自觉增强法律意识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,同时,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,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。
(来源于珠山公安微信公众号)